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鼎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建国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乌兰察布市永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市信然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丰镇市人民法院(2020)内0981民初672号民事判决;

二、停止对集宁区桥西新华街建国三路德胜巷“盛世家园”小区1号楼商业房1011、1012、1013、1014、1015、1016、1017、1018号八处房产的强制执行,解除对上述房产的查封。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45699元由被上诉人乌兰察布市永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内蒙古鼎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审第三人乌兰察布市信然投资有限、***、***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3
发布日期 2021-09-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