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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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鑫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2020)内2921执1350号执行案件中的执行款。 以上财产保全中执行款的冻结期限为三年,保全价值限于60万元。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