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桂花村村民委员会 重庆巴南经济园区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重庆巴南经济园区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原告重庆巴南经济园区建设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预交案件受理费。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预交诉讼费又不提交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1-03-29 |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