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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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长寿华侨木森建设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额冻结被执行人重庆长寿华侨木森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5000××××XXXX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766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二、限额冻结被执行人重庆长寿华侨木森建设有限公司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长寿支行1201××××XXXX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7660.00元,冻结期限十二个月; 三、限额冻结被执行人重庆长寿华侨木森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3113××××XXXX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7660.00元,冻结期限十二个月; 四、限额冻结被执行人重庆长寿华侨木森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黄桷湾支行3113××××XXXX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7660.00元,冻结期限十二个月; 五、限额冻结被执行人重庆长寿华侨木森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重庆长寿支行营业部1130XXXXXXXXX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7660.00元,冻结期限十二个月; 六、限额冻结被执行人重庆长寿华侨木森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菩提支行5000××××XXXX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7660.00元,冻结期限十二个月。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二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续行冻结申请的,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