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秦皇岛天甲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昌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申请执行人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昌人社劳监处字第[2018]第A00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二、限被执行人秦皇岛天甲工贸有限公司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劳动者工资34125元及赔偿金17062.50元,共计51187.50元。 执行费668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6-17 |
| 发布日期 | 2020-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