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2020)粤0804民初288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二、变更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2020)粤0804民初28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限***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连带支付工程款8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800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6月16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还清债务之日止);

三、变更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2020)粤0804民初28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限***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连带返还工程押金5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500000元为本金,自2016年11月29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还清债务之日止);

四、变更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2020)粤0804民初28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限***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连带赔偿律师费20000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4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6761元、保全费5000元,由***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6761元(上诉人***已预交16761元),由***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16
发布日期 2021-11-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