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融安县优优童装店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融安县优优童装店向原告***支付尚欠货款5600元。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61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融安县优优童装店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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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0-12-28
发布日期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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