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财富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深圳市财富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支付2021年1月1日至3月6日期间的劳务报酬65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5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负担,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迳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7-15
发布日期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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