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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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北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北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732元,减半收取计366元(原告已预交),退回给原告北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