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终结贞丰县人民法院(2020)黔2325民初849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尚未受偿的利息人民币5000元,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向本院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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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1-10-21
发布日期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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