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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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奈瑞工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将占有、使用的位于顺义区潮白河桥东顺平路南原告北京奈瑞工贸有限公司院内的房屋腾退、返还给原告北京奈瑞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履行。 案件受理费三十五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17 |
发布日期 | 2021-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