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郴州澳玛新型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1042472.41元[含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11145.16元,执行费12697.75元,律师费30000元,违约金281371元(暂计至2021年4月19日,后段违约金另算)],或者扣留、提取其1042472.41元的收入,或者查封、扣押、拍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5-24
发布日期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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