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桂林顺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粤之冠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2020)桂0323民初257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2020)桂0323民初257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

三、驳回被上诉人桂林顺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上诉人深圳市粤之冠科技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337元,由被上诉人桂林顺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675元,由深圳市粤之冠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16
发布日期 202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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