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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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津浩宇安运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实际所有的冀B×××**号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与津C×××**号通亚达牌重型专项作业半挂车组成的列车一辆(其中冀B×××**号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登记所有人为***,津C×××**号通亚达牌重型专项作业半挂车车辆登记所有人为天津浩宇安运输有限公司),期限为2019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17日。 案件申请费157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