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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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共同所有的位于彭州市房屋[建筑面积:380.23㎡,不动产权证书号:监证02***67],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查封被执行人***共同所有的位于彭州市房屋[建筑面积:33.84㎡,不动产权证书号:监证02***78],查封期限为三年。 三、查封被执行人***共同所有的位于彭州市房屋[建筑面积:232.21㎡,不动产权证书号:监证05***67],查封期限为三年。 四、查封期限临近届满,申请执行人要求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继续查封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