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共同所有的位于彭州市房屋[建筑面积:380.23㎡,不动产权证书号:监证02***67],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查封被执行人***共同所有的位于彭州市房屋[建筑面积:33.84㎡,不动产权证书号:监证02***78],查封期限为三年。

三、查封被执行人***共同所有的位于彭州市房屋[建筑面积:232.21㎡,不动产权证书号:监证05***67],查封期限为三年。

四、查封期限临近届满,申请执行人要求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继续查封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0-26
发布日期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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