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隆置业(淮安)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华隆置业(淮安)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51872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76元,减半收取计1038元,由被告华隆置业(淮安)有限公司负担591元,由原告***、***负担44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人: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江浦支行,账号:62×××30)。

裁判日期 2021-09-27
发布日期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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