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行政赔偿赔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韶关市武江区捷安驾驶培训教练场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法院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武江区政府对捷安公司的建筑物进行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

二、驳回捷安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裁判日期 2018-12-19
发布日期 2020-04-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