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医药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20134.14元; 二、被告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医疗事故鉴定费3900元; 二、驳回原告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41元,由被告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负担200元,余款1441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日期 | 2021-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