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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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盛世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上饶市项达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淄博盛世建业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9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对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不得超过1年,对动产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2年,对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3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原告需要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或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内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被告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或扣押、冻结)。 |
裁判日期 | 2021-10-09 |
发布日期 | 2021-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