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支付原告雅居乐雅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物业费1517.8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付清。 二、驳回原告雅居乐雅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7-15 |
| 发布日期 | 2021-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