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淇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11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5-06
发布日期 2021-11-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