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宏艺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深圳市宏艺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信息。

二、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宏艺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

以上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总额以人民币100000元为限。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向本院提交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案保全费1020元,申请人***已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0-22
发布日期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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