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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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市宏艺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深圳市宏艺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信息。 二、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宏艺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 以上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总额以人民币100000元为限。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向本院提交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案保全费1020元,申请人***已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