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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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秭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秭归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在收到本执行裁定书后三日向湖北秭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53005.02元及相应利息。 二、承担本案执行费3760元。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或扣留、提取其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采取上述强制措施的价值与本裁定第一、二项确定的数额相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7-23 |
发布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