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恒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含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恒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400000元,保全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25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若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若申请续行查封,应在保全期限到期前三十日书面向本院申请。 |
| 裁判日期 | 2021-10-19 |
| 发布日期 | 2021-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