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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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省楚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安徽省楚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安徽省涡阳县XX土地一处[不动产权证号:皖(2019)涡阳县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建设用地,面积74738.4㎡,宗地编号GY××17-46]; 二、查封***所有的位于安徽省涡阳县XX铺的房屋; 三、查封安徽省楚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皖S×××××、皖S×××××、皖S×××××、皖S×××××、皖S×××××、皖S×××××、皖S×××××、皖S×××××、皖S×××××、皖S×××××、皖S×××××、皖S×××××、皖S×××××、皖S×××××号车辆。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日期 | 2021-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