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中延黄粉虫养殖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广西中延黄粉虫养殖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赔偿因违约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5976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自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2049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60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876元,被告广西中延黄粉虫养殖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73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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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0-11-24
发布日期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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