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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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瑞国际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嘉瑞国际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的起诉。

公告费600元,由嘉瑞国际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保全费5000元,由嘉瑞国际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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