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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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省金正门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方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河南省金正门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066元减半收取3033元,由原告河南省金正门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