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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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合肥市瑶海区濉溪东路××室(不动产证书号:皖(××)合不动产权第××××号)房产; 二、上述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8-20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