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沪0115民初7621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上诉人***借款本金482,000元;

三、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诉人***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损失,以482,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四、驳回上诉人***一审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185元,由上诉人***负担3,928.03元,由被上诉人***、***共同负担3,256.9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370元,由上诉人***负担7,856.06元,由被上诉人***、***共同负担6,513.9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9-29
发布日期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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