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重庆美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重庆美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6666.68元、手续费480元及违约金449.3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03 |
发布日期 | 2021-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