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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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置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重庆置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电梯维修费214.84元; 二、驳回原告重庆置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本院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重庆置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经垫付,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重庆置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预收的受理费不作清退)。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裁判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