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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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京龙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6170元,由上诉人广州市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22 |
发布日期 | 2021-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