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随州市富兴矿业有限公司 富兴矿业有限公司 成都富升贸易有限公司 随州市时代矿业有限公司 新富兴集团有限公司 广汉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富兴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富兴实业有限公司广汉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依法查封、冻结福建富兴实业有限公司***、***、随州市时代矿业有限公司、随州市富兴矿业有限公司、新富兴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富兴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富升贸易有限公司、富兴矿业有限公司、***、***、***在银行存款或财产价值共计3063996.81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6-29 |
发布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