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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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虎嗅服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虎嗅服饰有限公司剩余货款55,000元及利息(利息以55,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6月4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 二、驳回与原告安徽虎嗅服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6元,减半收取计693元,由原告安徽虎嗅服饰有限公司负担105元,被告***负担58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