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含罚息)18974.38元(利息等计算至2021年2月24日),之后的相应利息等按双方合同约定继续计算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24元,公告费78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