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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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市爱华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宜都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案外人李惠芳、王湘萍于2016年12月17日签订的《确权(宜都)补充协议》无效; 二、被告***、深圳市爱华勘测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下欠原告***、***的款项80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受理费9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爱华勘测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1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