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瓦房店嘉嘉隆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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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瓦房店市铁东街道有禄冷鲜肉批零中心店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已收789元,予以免收,退回原告瓦房店市铁东街道有禄冷鲜肉批零中心店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27
发布日期 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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