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天骏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执行人青岛博郎峰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的存款账户37×××11予以冻结,限额90000000元。

二、冻结期限为一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在冻结期限届满前的十五日内提出续行冻结的申请,履行义务后,被执行人可申请提前解除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4-02
发布日期 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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