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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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尚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民事裁定书 本院认为:原告中尚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徐丹起诉的行为,是其自由处分诉权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定结果:准许原告中尚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徐丹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5元,由原告中尚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负担。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22 |
发布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