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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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志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成都志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免收本案案件受理费(原告成都志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预缴的案件受理费503元,本院依法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21 |
发布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