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像素数据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变更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20)陕0113民初1366号民事判决为:陕西像素数据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剩余劳务费119331.81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3310元、保全费5000元(***已预付),由***负担7324元,陕西像素数据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098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600元(陕西像素数据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陕西像素数据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920元,由***负担7680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于执行时一并清结。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7-06
发布日期 2021-11-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