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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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2020)鲁1326民初269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2020)鲁1326民初269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上诉人***、***、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上诉人***借款600000元;

三、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上诉人***案涉借款利息(利息以6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LPR计算);

四、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350元,由被上诉人***、***、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350元,由上诉人***负担5175元,由上诉人***负担51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9-16
发布日期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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