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界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公司赔偿款12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

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0-22
发布日期 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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