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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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东华镇英华张氏鲜菜火锅店 英德市东华镇英华润彩装饰店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英德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英德市东华镇英华张氏鲜菜火锅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英德市东华镇英华润彩装饰店工程款9700元。 二、驳回原告英德市东华镇英华润彩装饰店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83.75元,由被告英德市东华镇英华张氏鲜菜火锅店负担53.75元,原告英德市东华镇英华润彩装饰店负担30元。原告英德市东华镇英华润彩装饰店已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83.75元,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向其退还3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20 |
发布日期 | 2021-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