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华县人民医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周口市川汇区博爱康复器具有限公司 河南天源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周口市中心医院 芜湖市万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支付原告***各项损失122000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支付原告***42360.01元,共计164360.01元。 被告***为原告***垫付的费用2280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支付给***。 三、被告***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给付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34元,由原告***负担120元,被告***负担201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0 |
| 发布日期 | 2020-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