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眉山环天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2021)川1421民初161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原告***与被告眉山环天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于2021年1月31日解除”;

二、撤销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2021)川1421民初161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即:“被告眉山环天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购房定金50,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7-28
发布日期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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