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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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五洋建筑集团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浙江五洋建筑集团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浙江五洋建筑集团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浙江五洋建筑集团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共394231.31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0-09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