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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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绿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证券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上海金融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绿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2,733,145.19元(包括执行费人民币120,013.13元)及相应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银行存款如有不足,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所有的相当价值的收入;查封或扣押被执行人所有的相当价值的财产或钱款。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