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德州纯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平原县聚源节水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平原县聚源节水设备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德州纯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749元、财产保全费1370元、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500元,共计3619元,由原告平原县聚源节水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1-16
发布日期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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